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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千里扣车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1-06-26 18:38:31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6月18日,惠济法院的执行干警就远赴数千里外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藏匿于该地的一辆轿车,为一起追偿权纠纷的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某实业公司与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某实业公司垫付的购车贷款、违约金等共计75188.25元。

    因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高某几经催促并未履行,某实业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并多次通过打电话方式,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电话里,被执行人高某满口答应,表示过两天就去法院履行义务,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被执行人高某既未主动报告财产,也没履行,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高某家中查找,均未能发现其下落;后通过多方走访得知,高某已外出务工,亲友均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及传统方式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一辆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查封登记,但由于被执行人行踪不定,加之车辆流动性大,使得案件的执行暂时陷入僵局。

    “法官,我们在新疆发现了被执行人高某的车,请求你们立即扣押……”6月17日晚,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名下车辆停放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某村庄内。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在商定多种执行预案后奔赴库尔勒市。考虑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可能随时被转移,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异地协助执行,库尔勒市中院随即派出三名执行干警予以协助。

    到达库尔勒市后,执行干警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经现场核对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确认该车确系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扣押,随后运回郑州。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后续被执行人仍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进行评估及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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