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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租赁挖机拖欠租金 强制执行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2-19 13:37:44


    租赁挖机等设备进行工程建设,本是近年来工地施工时很常见的方式,但赵某却因此遇上了烦心事:原本约定工程完工后就能收到的租金,等了一年的他仍然没有收到。起诉到法院胜诉后,对方依旧百般拖延。2022年2月7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张某领取到了期盼已久的11万余元执行款。

    2019年7月,张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某建设公司向张某租赁挖掘机等施工设备。工程完工后,某建设公司归还了设备,却仅支付了部分租金。多次讨要无果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某建设公司于2022年1月前将租赁费117580元支付完毕。

    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建设公司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迹象,张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并多次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该公司仍以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百般推脱。执行法官随后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操作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后立即主动联系了法院。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支付执行款。农历腊月二十九,被执行人将15万余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前来领取,但张某表示,已回老家过年,不在郑州,随后与执行法官商定于节后上班第一天领取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近年来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惠济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确保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权益早日实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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