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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男子借钱不还友谊“翻船” 法院冻结账户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7-08 17:34:17


    “法官你好,我们今天是来履行的……”7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将23万余元的欠款当场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经营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好友苏某陆续借款共计24万元,约定半年内还清,并出具借据。然而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李某却迟迟没能偿还。苏某多次讨要,都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最后还拉黑了李某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好友,自此二人的友谊“翻船”、互不往来。2022年1月,苏某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令李某偿还苏某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因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能履行给付义务,苏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劝说其尽早履行,然而李某却不为所动。随后通过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冻结了李某在某银行内的账户及1400余元存款。

    此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是朋友关系,于是决定从双方友谊基础上寻求突破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李某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沟通。最终,执行法官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感动了被执行人,李某与苏某经协商自愿达成和解,由李某一次性给付苏某23万元,并承担相应执行费用。苏某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随后,两人一同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执行法官也提醒广大民众,亲友间借款本无可厚非,但大额借款一定要写借条,小额借款转账一定要备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提升法律意识,妥善保存证据,若无借条,要保存双方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谈话录音等,比如一方在聊天中承认款项是借款的,或者承诺过会还款等,避免因既无借条,又无转账记录,在维权时面临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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