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给您添麻烦了,我这就把钱转过去,请求您们尽快解封我的房子……”12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王某将 603568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0年8月,王某驾驶小轿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随后李某多次向王某讨要赔偿款,王某拒绝支付,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做出民事判决,判令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60356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置之不理,李某遂向惠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劝说王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王某仍不以为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遂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随后又向王某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告知若继续拒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及司法拍卖。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慑于法律威慑力,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