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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7:54:0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委托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派遣制书记员11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与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我院审判辅助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行政拘留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依据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7.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等,以及其他存在书记员岗位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2.报名地点:中原万达写字楼A座2639室。

3.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一寸蓝底标准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 理论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内容为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3年4月2日

考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考生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8日

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四)政审

在政审考察环节,应聘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薪酬待遇

工资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核算绩效工资,执行工资2000元/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用人部门同意继续留用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执行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绩效工资根据当月工作业绩情况评定。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等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85967702  152*****





责任编辑: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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