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3)豫0108刑更7号
罪犯王奕如,女,1990年9月1日出生于河南商水县,汉族,大专毕业,无业,群众,户籍地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院22号楼2单元284号(现住址相同),公民身份号码:41272319900901****。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作出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2021)豫01刑终12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其于2023年2月21日经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二院(刑)鉴字【2023】第51号临床诊断:宫内孕、单活胎,孕17周。2023年8月1日王奕如生产,现已进入哺乳期。2023年8月3日,王奕如向本院申请予以监外执行。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