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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执行悬赏”显成效 尽“执”尽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6-19 18:26:46


    “喂,孙法官吗?我看到了你们发布的关于李某的悬赏令,我知道他在哪儿,你们快过去吧。”

    “收到,十分感谢,我们立即安排。”

      6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悬赏公告获得的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7千余元。

    原来,某科技公司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应支付某科技公司租金12360元及逾期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非但没有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某科技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被执行人李某,劝说其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接法官的电话、不回短信。执行法官在多次网络查控和线下走访调查中也未发现李某名下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由于被执行人李某久寻不见,让案件陷入僵局。

    为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顺利进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同意后,执行法官在互联网上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在被执行人李某的户籍地旁同步张贴。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公告发布后不久,就有人向执行法官电话举报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执行法官接到该信息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随后出击,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返程途中及院执行局内,执行法官针对本案具体情况,对李某进行多番释法明理,最终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某科技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7360元,余款由李某分期给付,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的顺利解决,得益于惠济法院执行悬赏工作的开展。执行悬赏不仅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有效拓宽法院查人找物的渠道,促执行赋能提效,而且有利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震慑,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下一步,惠济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一次有效执行”理念,紧盯重点领域执行案件,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模式,规范执行行为,大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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