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常某陆续在王某经营的某食品店赊购冻肉、水果等食材。经结算,常某共欠某食品店货款30560 元。后常某在王某的多次催促下,在微信中承诺半年内还清,然而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常某依然分文未付。某食品店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常某应向某食品店支付货款30560 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常某仍未履行。某食品店便向法院申请了强执行。
【执行结果】
收到案件材料后,为减轻民营企业讼累,助力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常某沟通,敦促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但均无果。该院随后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常某名下某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随后成功冻结、划扣了3万余元执行款,并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先铺货、后付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随着经济的发展,出于抢占市场份额及提高收益等目的,不少企业及中小业主选择了“赊销”这一营销手段,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赊销时间过长、数额过大的情况,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为此,企业在进行赊销行为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首先要谨慎选择赊销对象,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注重对方的信誉等的调查,通过工商、银行等部门详细了解对方地址、负责人、最近一年内社会信用情况等信息。有赊销行为时,尽量同对方订立书面合同,就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品种、规格、价款等内容应在合同中做出详尽、明确的约定。同时注重做好管控,合理确定赊销比例,确定赊销限额、详细规定赊销时间,不应顾及关系亲密或者碍于人情。同时注重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买卖合同、交、收货凭证、运单、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等。此外,在纠纷出现时,积极行使诉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